原标题:福建水泥:关于向永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并签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0-00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永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 并签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捐赠金额:9000万元 ●对上市公司2019年业绩的影响:本次捐赠9000万元全部计入 2019年营业外支出,将减少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9000万元。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永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并签订协议的议 案》。会议同意公司向永安市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并签订相 关协议,以支持国道356线樟林至丰海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的实施。 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捐赠的背景 公司正在实施安砂建福二期项目,项目投产后进出厂的物流将成 倍增长,而产品出厂必经的国道356线永安至安砂公路线路等级较 低,特别是其中的永安樟林至丰海路段坡陡弯急,若不进行提级改造 将对安砂建福公司进出厂物流造成较大制约。 永安市人民政府此前已进行相关公路项目的工程可研及施工图 报批,但由于工程概算资金(约1.8亿元)较大和地方政府资金紧缺 而未能实施。为加快实施356国道樟林至丰海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 经协商,并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初审),同意公司向永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 万元,以支持国道356线樟林至丰海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的实施。彼 时因双方对本次捐赠资金支付办法尚存在分歧,且公司无法预计是否 能够取得一致及何时能够协商一致,因此无法确定捐赠事项是否实 施,公司决定暂缓披露本次捐赠公告。 经多轮协商,现双方已就支付办法达成一致,并于2020年1月 21日在永安市签订了《356国道樟林至丰海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项目 捐赠资金使用协议》(下称“协议”),约定了资金支付及使用办法, 确保公路提级改造工程与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实施同步开工,并在项目 开工后18个月交付使用。 二、捐赠方案及协议内容 公司以货币方式向永安市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全部在 2019年列支,其中:母公司捐赠6000万,安砂建福公司捐赠3000 万元。要求就资金支付及使用办法签订协议。 为加快实施356国道樟林至丰海段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实现公路 改造工程与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同步开工并在项目投产前交付使用的 目标,公司与永安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1日在永安市就本次捐 赠资金的支付和使用办法签订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签订后支付3000万元,专项用于征迁 补偿、办理土地、林地征用等费用。具体专项费用支付前由捐赠方确 认后付款。 2.《补充协议书》签订后,2020年2月启动公路改造项目,立 即开展项目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工作,与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实施同 步开工,并在项目开工后18个月交付使用。后续工程资金结合工程 进度并按政府方、捐赠方1:1配套提供。 3.项目启动后18个月(2021年8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一 个月内,支付捐赠尾款直至约定的额度(9000万元)捐赠款支付完 毕。 4.公路工程项目资金支付至政府方指定的永安市交通运输局专 户,资金专户专存、专款专用,捐赠方可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5.付款前,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应开具“福建省公益事业捐赠统 一票据”给捐赠方。 6.以上事项若有变动双方另行商议。 三、本次捐赠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捐赠资金拟支持改造的公路等级较低,其现状将对安砂 建福二期项目投产后的商品进出厂造成制约。公路修建本是政府的义 务,但根据当地政府财力状况,该公路提级改造虽已规划,但付诸实 施或许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实施也将会是一个漫长过程。如果安砂建 福二期项目投产后,该公路改造才实施或者还在实施,原本就拥堵的 公路将异常加剧拥堵程度,对投资8.79亿元的安砂建福二期项目届 时投产将构成致命影响。因此,通过本次捐赠支持该公路提级改造工 程加快实施,确保该路段的改造与安砂二期项目同步进行,是对投建 安砂建福二期项目的稳妥做法,也是必要举措。 2、受制于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借款、 投资、捐赠等方式,本次提供资金以捐赠方式较为合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2018年2月1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财税〔2018〕1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 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 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 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 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本次捐赠方分为两个主体, 按照捐赠方2019年可实现利润及未来利润预估,本次捐赠涉及的应 纳税所得额抵扣应较有保障。 四、影响 1、永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安砂建福公司二期技改项目列为永安 市产业转型升级扶持的主导产业项目,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同时, 公司可享受永安市现行的招商引资所有同类优惠政策。具体可参详公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永安市政府签订《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 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2、本次捐赠9000万元全部计入2019年营业外支出,将减少公 司2019年年度利润9000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说明 1、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初审),通过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向永 安市政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的议案》。 2、经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向永安市政 府捐赠交通公益资金9000万元并签订协议的议案》。 3、本次捐赠,经公司董事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 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