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11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575批次,不合格8批次,其中有7批次均是豆芽产品,不合格的食品全部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晋江曾井综合市场晋华丽蔬菜摊、晋江曾井综合市场杨飞英蔬菜摊、晋江曾井综合市场288号黎锦琴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晋江曾井综合市场杨飞英蔬菜摊、晋江曾井综合市场谢小兰蔬菜摊、晋江曾井综合市场288号黎锦琴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晋江曾井综合市场刘景龙蔬菜摊销售的豆芽,均是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石狮市苏金培蔬菜摊销售的长豆角,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