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新组建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按照《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方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由市原规划执法监察总队、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执法监察总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子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林业工作站和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7个单位整合而成,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此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执法事项,归并整合了相关领域多个机构的执法职能和队伍,实行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 执法总队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全市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有重大影响、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自然资源部、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违法案件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明确省级承担的有关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