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太金 委员:林晓华于旸刘士财战友王忠全何曙光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陆宇建委员:刘士财何青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青委员:林晓华何曙光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曙光委员:张太金陆宇建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陆宇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