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4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津飞腾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关于计划协议转让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股权的通知》,中国电子拟将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振华”, 为中国电子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飞腾”) 21.46%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公司,对比前期已披露的情况,公司本次拟收购 的天津飞腾部分股权的交易对方将由原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半导 体”,为中国电子下属全资公司)扩大至华大半导体和中国振华,拟收购比例将 由原13.54%增加至35.00%,具体交易事宜尚需根据审计或评估相关结果等作进 一步协商,最终内容以交易相关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2、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交易相关方磋商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如适用)等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权转让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经有权主管部门的核 准,或存在转让方案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曾于2017年3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大半导体签 署《关于转让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54%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39号公告)。 2019年6月24日,接中国电子通知,为推进业务专业化整合,经研究决 定拟将中国振华持有的天津飞腾21.46%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长城,并继 续推进华大半导体将持有的天津飞腾13.54%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国长城。 具体收购事项尚需交易相关方进一步协商和经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 适用)等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后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报有权主管部门核 准,有关收购事项的决策及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收购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 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