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动国际海事公约履行和提升国际海事事务参与度的重要抓手,2020年自江苏海事局 “履约再出发”行动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常州海事局着力推进履约提案的编写与报送工作。上半年联合相关单位编写并通过上级审查成功提交至国际海事组织(IMO)提案3篇,在报送数量频次上较往年有重大突破。 其中,以常州海事局主导,太仓海事局参与完成的“关于加强搜集和汇总成员国强制审核积极发展的领域的最佳实践案例的建议”和“关于建立与《国际海事组织法律文件实施规则》(履约规则)有关的各文件所规定义务的非详尽无遗清单查询系统的建议”从海事管理机构履行公约设定的政府义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着眼,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中国方案”。查询系统建议提案还配套建成了“IMO缔约国政府义务清单查询系统”,设在海事外网供公开查阅。 另外,常州海事局还积极参与江苏海事局与上海、天津等单位联合编写提交的“制定成员国履行《国际海事组织文书实施规则》(III规则)手册的建议”提案工作,该提案分析了2016年以来IMO发布的3份成员国审核综合简要报告,对审核中出现的高频发现项和观察项进行统计梳理,建议对《III规则》各条款进行一般性解释,找到各成员国普遍接受、易于实施的最佳做法,并提出了《履约指南》的结构和内容形式及其制定工作的推进方式。该提案是对IMO履约分委会(III)《履约指南》制定工作项目较早阶段的密切跟踪和主动介入,表现了我国对III分委会相关制度制定的积极参与和话语表达。(朱文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