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4.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名和上岗时无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岗后一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其他要求 1.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