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9中环02 :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19中环 01 债券代码: 112860.SZ 债券简称: 19中环 02 债券代码: 112824.SZ 受托管理人 D:\新版Logo\logo1.png 2020年 1月 20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 》 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 由受托管理 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 证券 ”或 “受托管理人 ”) 编制 。 中信建投 证券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提供的资料 或 说明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19中环 01 发行主体: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 发行规模: 4.5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 为 6年期 , 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第 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后 4年的票面利率、在第 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刊登 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为 6.00%。 债券票面金额 及发行价格 : 本期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 资者。 还本付息方式 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首日: 2019年 3月 5日 。 起息日: 2019年 3月 6日 。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5年每年的 3月 6日 。若投资者 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1年每年 的 3月 6日 。若投资者第 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3年每年的 3月 6日 。 (如遇 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 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 的 兑付日期为 2025年 3月 6日 。 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 3月 6日。若投资者第 4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年 3月 6日。 (如遇 非交 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 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上市交易场所 : 深圳 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 19中环 02 发行主体: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 发行规模: 6亿元 。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 为 6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第 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后 4年的票面利率、在第 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于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刊登 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 报。回售登记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为 5.75%。 债券票面金额 及发行价格 : 本期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 资者。 还本付息方式 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首日: 2019年 8月 8日 。 起息日: 2019年 8月 9日 。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5年每年的 8月 9日 。若投资者 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1年每年 的 8月 9日 。若投资者第 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3年每年的 8月 9日 。 (如遇 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 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 的 兑付日期为 2025年 8月 9日 。 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 8月 9日。若投资者第 4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年 8月 9日。 (如遇 非交 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 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 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上市交易场所 : 深圳 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 重大事项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于 2020年 1 月 19日收到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 通知及中环集团转发的其股东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津智资本”,持有中环集团 51%股权)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渤海国资”,持有中环集团 49%股权)出具的《关于中环集团混改 信息预披露的告知函》。津智资本和渤海国资拟于 2020年 1月 20日 将其持有的 中环集团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预披露,拟共同转让所 持中环集团的股权,转让比例合计为 100%。 (一)通知及函件主要内容 相关文件主要内容如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津智资本和渤海国资计划于 2020年 1月 1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 信息录入, 1月 20日进行信息预披露,拟共同转让所持中环集团的股权,转让 比例合计为 100%。 中环集团产权转让预披露具体信息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 )。 (二) 对 发行人 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中环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拟通过股权 转让形式引入投资者, 导致其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将会导致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产权转让项目的信息预披露工作,不构成交易行为。 3、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是否 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4、 发行人 将密切关注中环集团混改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发行人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 发行人 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 式公告为准。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