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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决定书明确指出,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将被强制执行。 至今未被拆除 “来调查过,贴了处罚书,但是没说让拆,让罚款。”那栋占地3亩多地,明确没有建房手续的别墅主人表示,他应交3万多元,但尚未缴纳,还要考虑一下。 宋禾麻庄一村村委会主任李淑珍也承认了收到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去做了个笔录,没动。”此外,李淑珍表示其他事情都不清楚。 既然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何至今没有执行?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北区分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需经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来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他不知道此事,也无法告知记者哪个部门可以接待记者采访,随即便挂断电话。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一位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已经责成唐山市政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 津云新闻记者 劳韵霏 发自唐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