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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1月28日12时起严格按照《邯郸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列入《邯郸市2019年9-12月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的重点企业从严执行,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和生产设备继续停产,其他企业和设备执行橙色预警(Ⅱ级)减排措施。 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抑尘措施。其它施工工地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装卸油作业。 定州: 定州市定于11月2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月1日12时自动解除。预警期间: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定州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输力度。城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山西临汾: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于2019年11月27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预警区域: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襄汾县、洪洞县、曲沃县、翼城县、古县。预警时段:11月27日18时至11月30日18时。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拒绝露天烧烤。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