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市“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按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过“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存在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邢台市“博硕引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319-3699289,3699307(请在工作时间致电)。 详情登录 ?isfloat=1&disp_template=kpkeibggbfilbbogjgfdijilbipfeofd&fileid=20190905121956169&moduleIDPage=amhabjlebilbbbogionnogdgdjkkhppn&siteIDPage=xtrsjweb&infoChecked=0 唐山市2019年第二批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唐山市第三医院为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486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公开招聘的135家市直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486名,其中统一招聘426名,选聘60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唐山市2019年第二批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19年9月13日-2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唐山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唐山户籍(含已婚报考人员配偶为唐山户籍),以2019年9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8、2019年毕业生不限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6日至1983年9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专业要求为“相关专业”的,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中专、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且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9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