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张淑淑曾到深圳市公安局华强北派出所报警,民警给了她一份《报警回执》。8月28日,张淑淑再次联系该派出所,民警称,当时开具《报警回执》只是帮助她到工商部门注销公司,如果要证明这是诈骗案,还需要提交更多资料才能立案。
报警回执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张淑淑回复称,公司由数字证书签名注册具有法律效益,并且现在公司涉及合同纠纷案,无法注销。
对于此事,王维维认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都需要本人签字,工商部门在法人信息变更过程中有失职的情况要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销公司,如果不能注销,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至于原告公司的损失,应该由被告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来赔偿。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超认为,张淑淑可向工商登记机关书面申请要求其撤销工商登记行为。如工商登记机关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未予回复或作出行政处理,则可向法院提起履职之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行为或确认无效。但此种方式受起诉期限的限制,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登记”时一年之内提出,从被登记时起最长不超过5年。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