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凤城利剑”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环安大队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从细侦查,从速打击。近日,丰南区公安局环安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排污案,行政拘留3人,这3人是唐山市丰南区振兴纸业有限公司的工人、法人以及生产车间主任。 6月26日19时许丰南环保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位于黄各庄镇西城坨村的唐山市丰南区振兴纸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王某云(男,54岁,迁安市迁安镇人)在法人李某奎(男,57岁,唐山市路北区人)、车间主任刘某芝(男,55岁,唐山市路北区人)的指使、授意下使用抽水泵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道直接排放到厂区外侧河里,对水域造成污染。 7月24日区公安局环安大队随即依法将上述三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审,违法人员李某奎、刘某芝、王某云对6月26日擅自排污两个小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奎已被行政拘留15日;违法人员刘某芝、王某云均被行政拘留10日。 责任编辑:赵晓一 声明:该文章系转载,登载该文章目的为更广泛的传递市场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关信息或不妥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