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以综合服务云平台上线为契机,不断强化服务手段,逐步实现通过手机APP和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开发商登记、项目录入、个人贷款申请、提前还款、对冲签约、借款人信息变更、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等业务,加强网上办理效率,切实提高离柜率,真正做到惠民便民。 (十)巩固深化“风险防控年”工作成果,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审查,利用电子化检查工具,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合规性自査,全面掌握并及时清理整改问题数据,确保合规合法。 (十一)认真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的有关要求,积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推动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业务办理和服务效能的最大化。 (十二)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及政策解读,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新政,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舆论宣传的正能量。 (十三)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019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以优质的服务环境和更好的服务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成效向建国70周年献礼。真诚欢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对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刘洪刚: 谢谢李主任的权威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唐尧网记者:请问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政策规定?谢谢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安嵩: 1、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应为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在职职工界定 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等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3、外国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当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缴存所在设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所在设区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限额由设区市根据情况确定。 二、一点资讯记者: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安嵩: 1、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八)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九)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销户提取的情况和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项规定,应当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本人离、退休证件或退休审批表。 (二)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户籍注销或者出境定居的证明。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也可以转入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集中托管户托管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提供本人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声明、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 (五)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资料、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六)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或者入学录取通知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七)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3、无房职工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每年(自然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并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件)和租金交纳凭证。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限额按保定市市场租金水平和普通型住房面积标准测算确定,具体为10800元/年。 4、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