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一批:理工类为535分,文史类为555分;本科二批:理工类为440分,文史类为480分。 【宁夏】 文史类:一批523,二批451;理工类:一批434,二批368。 【内蒙古】 本科一批:理工类为452分,文史类为520分;本科二批:理工类为333分,文史类为437分。 【重庆】 文科:一批536,二批443;理科:一批500,二批411。 【江西】 本科一批:理工类为535分,文史类为547分;本科二批:理工类为463分,文史类为488分。 【广西】 本科一批:理工类496分,文史类500分。本科二批:理工类353分,文史类381分。 【安徽】 本科一批:理工类为515分,文史类为541分;本科二批:理工类为435分,文史类为499分。 【湖南】 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550分,理工类507分。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526分,理工类464分。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501分,理工类433分。 【河北】 本科批文史类465分,理工类4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