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秋冬季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医药等高排放行业继续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推动重点行业向全面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运输结构合理的方向转型发展。 对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不得列入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豁免清单。对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铁路运输的工矿企业,秋冬季一律纳入错峰生产。 强化考核奖惩和追责问责 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罚、公开约谈、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大气环境管理属地责任,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不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对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强化监督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照量化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