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查扣的超载车辆,按照超载比例分别处以3至6分的扣分和300至1500元的罚款,同时对于私自改变车身结构的车辆,处以500元罚款并恢复原状。交警部门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超载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 谢谢! 河北农民报记者。 二、河北农民报记者:此次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谢谢。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李永革: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治超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依法严管,精准治超,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工作目标: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落实地方政府源头治理责任,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唐尧网记者。 三、唐尧网记者:本次活动开展后,高速交警对超载车辆是如何处置和处罚的?谢谢。 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闫利民:对合法装载车辆积极引导驶入。对超载1吨以内的超载货运车,发放高速治超宣传材料后进行劝返,对超载1吨以上的,由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引导至安全地带,填写《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车辆移交单》,由地方执法人员将车辆引导至联合治超站。 一点资讯记者。 四、一点资讯记者:高速公路联合治超工作职责分工?谢谢。 保定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李永革: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组织属地联合执法力量、高速路政、高速交警组建高速公路联合治超队伍,在高速经营管理单位的配合下,指挥开展高速公路联合治超行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负责引导至属地固定治超站点,进行检测、处罚和卸载,组织属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带车、领车、头车闯岗现象。 高速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发现、掌握、提供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及时向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报告具体情况,配合高速联合执法人员拦截超限超载车辆,配合疏导滞留、聚集车辆,配合维护高速公路和收费站点交通秩序。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负责维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拦截及引导高速超限超载车辆,登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证及司机驾驶证等信息,维护路面执法工作秩序。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刘洪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