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概括和总结,也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提出的基本遵循。 社会主义的创立开启了探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政治道路,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就是在这个探索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从自己的“物质的生活关系”出发,探索并形成了一整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既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广泛社会共识的概括。在历史上,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正是由于没有解决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使党脱离了人民,失去领导权,最终葬送了社会主义事业。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面向未来,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强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就能够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就能够不断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作者:王新生,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开大学副校长) (责编: 王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