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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25
摘要:京能电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京能电力公告,近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京能电力公告,近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19〕146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所属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等文件规定合理确定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和业绩条件等,确保激励计划操作依法合规。

二、你单位要指导京能电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激励对象签订激励协议,约定激励计划终止、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和行权额度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重要事项,确保计划平稳运行。

三、你单位要根据《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办〔2019〕302 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相关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22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确保激励效果、完善约束机制,做好激励计划实施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四、激励计划生效实施后,你单位要及时向我委备案激励计划的

实施情况,包括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额度明细、行权情况等。及时评估总结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并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

京能电力将严格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合理确定激励对象、激励额度和业绩条件等,确保激励计划操作依法合规。

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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