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不同,送达的时间也有长有短,几个月甚至一年的都是有可能的。如果境外机构反馈说根据地址查无此人,国内法院会再进行公告送达。这还算快的,经过三个月公告期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庭审。如果境外机构找到了被告方,就会将中国原告起诉离婚理由告知对方,再了解对方的意见,然后再经过翻译反馈回中国的法院。法院再依据对方的意见进行开庭。 如果穷尽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一切手段都联系不上被告方,等于没有得到被告方关于离婚的意见;或者境外机构找到了被告方,但对方不回中国,也不同意离婚,那么国内法院通常不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贸然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花钱翻译文书、再走外交程序送达,耗时费钱不说,很可能不会就此结束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仍然想离婚,可以在半年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提醒公众,不要冲动盲目地与不熟悉的外国人登记结婚,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还给自己留下人身和财产关系上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