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进一步完善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六类机构监管规制建设。一是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新设行政许可研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和有关监管问题补充规定。 最后,要坚持整顿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稳妥推进企业名单制管理。按照“回归本源,突出主业,扶优限劣”原则,推动行业“减量增质”,整顿行业风险乱象。二是研究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风险可控的良好机构在业务范围、地域范围、资金来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研究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发现并跟踪风险变化,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做到对风险心中有底、胸中有数。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牢牢掌握风险处置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发生次生风险。(中国经济网) 巴曙松:竞争中性原则是解决经贸及国企改革问题的突破口 2019年7月3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在接受中国财富网专访时表示,目前,中国在参与新一轮全球化与推动经济国际化进程中所遇到的阻力,有一部分与国有企业改革趋势紧密相关。巴曙松认为,国际范围内广受认同的竞争中性原则,有可能成为中国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支持中国从政府主导产业政策向政府中性竞争政策转型,从而扩大主动对外开放能力,提升中国参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能力,进一步以制度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巴曙松表示,“竞争中性”原则通过影响政府补贴、政府隐性担保可提高企业竞争力,但不会通过政府采购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政府补贴方面。短期内看,政府补贴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显著,政府补贴与总资产比率每降低1%,国有企业资产收益率降低0.37%,其他类型企业资产收益率降低0.23%。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取消不必要的政府补贴,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因此会减少企业能够获得的政府补贴资金,迫使企业主动优化运营模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从整体上提高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政府隐性担保方面。由于国有企业享有政府的隐性担保,因而其风险溢价率对资产收益率有较高的影响。与其他类型企业比较,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优势提高了其盈利能力。竞争中性原则要求理清政商关系,将会减少来自政府隐性担保,迫使企业融资活动更为市场化,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总体效率。 政府采购方面。数据显示,政府直接采购对企业生产率无显著影响。此外,中国加入WTO时明确将“国有和国家投资企业”排除在政府采购主体范围之外,按照WTO承诺的定义来实施竞争中性原则,则只包括政府直接采购。因此,竞争中性不会通过政府采购对企业竞争力产生影响。(中国金融新闻官网) 盛松成:上半年经济企稳 仍应警惕经济下行风险 2019年7月31日,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的宏观经济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作主题演讲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正在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转变。从内需看,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盛松成分析,目前我国投资结构改善,经济转型升级,但高质量发展模式对经济增速的拉动不如“老模式”那么快。从外需看,对外贸易有望保持平稳。盛松成认为,外需目前总体较弱,应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去杠杆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体经济融资。而随着金融去杠杆基本到位,目前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速已回升至10.9%,表外融资也已较2018年明显恢复。 从全球看,目前利率有下降趋势,美联储近期降息概率增加。盛松成分析,我国现在的利率水平较为合适,同时我国市场利率从去年已开始下降,预计未来我国市场利率将基本稳定或稳中略降。(首席经济学家官网) 主编:胡滨 本期责编:尹振涛 研究团队:尹振涛、何海锋、杨文尧天、范云朋、李欣格、卜一凡 《每周监管资讯》栏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与《银行家》杂志社联合出品,主要梳理并点评本周最新的金融监管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