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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违法停车或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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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昨天继续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了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提到北京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按规定9月底前要出台;10月底前要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违法停车或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李伟介绍,“停车条例”自去年5月1日施行以来,“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要求得到贯彻实施,本市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杜绝了乱收费、黑收费和议价现象,消除了社会对“路边停车费去哪了”的疑问,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不规范停车现象大幅减少,缓堵效果明显。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自今年1月1日实施道路停车改革至7月中旬,在新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71万辆,累计服务车次1261万次,产生计费订单618万单,金额实缴率71%。王府井、南锣鼓巷周边等26条胡同实现了不停车。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工作取得进展,城六区为符合条件的2.96万辆车办理了居住认证。

  “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来,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政策稳步实施,截止到今年4月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标识229.6万副,目前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5.7万笔。

  此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的235万辆调减至去年底的191万辆,施划车辆停放区和禁停区共1.9万余处。快递车辆实行了标识、编码、投保、技术要求和人员培训“五统一”管理。

  相关部门提交了关于“两条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规范(试行)》,共调整车位2409个,清理违规车位5000余个,复划车位2万余个。严格开展执法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286.8万起、同比提升10.7%。目前二环路内基本杜绝违法停车,努力实现三四环范围内规范停车。提高处罚标准,对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一律按照违反禁停指示标志、标线从严处罚,处罚200元,记3分。

  举措

  新能源汽车逐步替换现有快递电动三轮车

  李伟介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加快完善法规配套规定和标准,并明确时限。涉及“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的配套制度办法共4项,已出台3项,今年10月底前要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配套规定没能按时发布的,市政府应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市商务局介绍,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替换现有的快递电动三轮车。鼓励重点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末端配送服务企业联盟”,联盟将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行业自律公约。

  共享单车将逐步实施“免押金”

  针对社会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市交通委介绍,未来共享单车将逐步实施“免押金”,而对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的骑行人则将收取一定的押金。对于目前已经收取的押金,将逐步调整、消化、理顺。

  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仍然过剩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加强对数据接入、车辆清理、超投违投等方面的监管,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建立与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相挂钩的配额管理和退出机制。

  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需9月底前出台

  李伟介绍,“停车条例”明确要求制定12项配套制度规定,目前还有3项没出台,今年9月底前,要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标准”。

  此外,2020年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交通委介绍,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的指导意见已完成送审稿,将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停车联合惩戒备忘录正在研究制定中。公共建筑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已报市政府审议,正在按要求修改完善。

  市民将可通过APP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正在联合有关部门推进“便民服务点”建设,为购买电动自行车群众现场提供登记上牌服务。同时,开发“注册登记APP平台”,群众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申报登记信息后办理注册登记,目前正在测试,将很快投用。

  在摩托车等车辆通行管理方面,市公安局已经向市政府上报了实行总量控制、整合重申现有摩托车通行政策等工作意见,市政府拟近期专题研究。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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