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些学员却告诉记者,5月21日,他们去上诺办公点退款未果,怕这家公司跑路,把东西搬走,才在大门外加了锁。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因为把许多学员的学费交给了合作的报名机构,所以现在手上也没有充足的资金可以退费,要等到公司能正常营业,有现金流后才能办理退费。记者询问和他们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是哪家,公司是否有办学资质时,他表示并不知情。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诺教育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涉及教育领域上,该公司只能提供咨询服务,并没有培训等经营权限。沈飞曾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这家公司没有办学资质。 有学员向记者出示了其与上诺教育签定的合同,在这份名为“2018年北京上诺天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学历教育辅导协议书”的合同上,上诺教育收取的费用包含“注册”、“辅导”及“报考费”,并承诺一定期限内学生通过全部课程,获取相关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贷款事项,合同未注明是与哪家公司合作。 2018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上诺教育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教育网上查询已注册的培训机构名单,但并未搜索到上诺教育。同样在相关民办教育网上也没找到博学教育。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这种机构明确收学费、报名和“保过”,按照国家要求一定要有民办教育许可证,“目前看,这家公司只能收取咨询费用,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审批的资质,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培训已经违规,应该受到处罚。”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可以去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教育部门进行投诉。 学员们发现,目前,上诺教育的官方网站上,对自己的介绍是“一家做消防工程师的培训机构”,早前成人学历教育的字眼已经不见。但在上诺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还清晰地写着“专注于成人学历教育,已为25300名考生,提供[自考、成考、远程、国开(电大)]专本学历提升服务。”在微信公众号“成人教育”菜单栏里,还介绍了什么是“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推荐的专业涉及“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财贸职业学院”“长春工业大学”等多所学校的专业。 有学员致电过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北京交通大学自考办询问,两家学校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和上诺教育有直接合作。 此外,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诺教育于2013年1月18日成立,公司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大鲁店文化街16号3幢2层2095。该公司先后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今年5月6日,因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天眼查App搜索结果显示,该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邓迪华育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更名为现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为孙聪,后变更为潘玉梅。潘玉梅还是一位外地的个体户经营者,经营小吃服务。 有律师告诉记者,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这家公司如果本身就没有履行教育培训的资格能力,却谎称可以提供辅导,乃至可以帮助学员成功取得学历学位,故意欺骗学生财物,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果学员认为公司构成诈骗并且确有证据,可以报警。”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学员已陆续去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派出所和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这些学员缴纳的学费每人约一两万元,有的三万元以上。 成人教育监管也应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陈音江说,过去打着教育咨询、教育科技的幌子,做教育培训的机构很多。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没有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超范围经营,同时还采用“培训贷”方式,让消费者“背负”可能产生的信用违约风险,这令消费者维权难上加难。 记者发现,从2017年开始,教育机构“违约”“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2017年12月,新思路培训学校和北京巨人时代相继被曝出“人去楼空”,学员学费难以追回。 陈音江指出,这类事件的监管难点在于许多教育机构是通过正常的商事登记注册的,在经营范围中并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只有教育咨询。“从企业注册上看,没有太多问题,但实际经营上,就会超范围违规经营。” 工商部门很难发现后续问题,而涉及到教育培训,是教育部门负责监管。即使去派出所立案,如果公司相关人员没有跑路,消费者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去维权。而一旦公司跑路,找不到人,那么维权可能遥遥无期。 在陈音江看来,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强教育机构监管,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标准、管理办法。但整治的重点多是中小学教育机构。“现在看来,成人教育监管也要借鉴中小学领域的监管举措,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用预付费方式收费的机构要有门槛。 “在消费者交钱和经营者提供服务中间是有一个时间差的,由此,很容易产生违约、跑路等不同程度的风险。”陈音江建议,成人教育、职业培训类的教育机构如开展预付费,对其资金要严格监管。机构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有相应的担保机构,才能采取预付费模式,而且预付费应该按季度收取。 此外,陈音江认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衔接,进行联合执法,并把一些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应用到日常监管中,严格杜绝这种机构违规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如果消费者去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千万不能“踢皮球”。 有离职的上诺教育员工向记者透露,不久前,该公司一位在职员工说,公司已经在朝阳区十里河找到了新的办公点。许多学员仍寄希望于上诺教育能主动退费。还有一些学员陆续接到其他教育机构打来的电话,同样是向他们推荐学历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