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有时候是可以被感化的,而且我那天晚上到他房间去,他就跟我说他很辛苦,而且说实话我觉得他倒没说假话,真的很辛苦。因为为什么?他们一天下来骑摩托车可能少则三四百公里,可能有时候会多达五百公里,确实是很辛苦。然后我一看他那个状态,我觉得当时就比较心软,然后就答应了。”李女士说。 得知此事后,王先生曾多次向中纪委、北京市纪委、北京电影学院等方面反映。起诉书提到,2018年8月11日,王先生通过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了解到此事。2018年9月29日晚上,王先生、李女士、孙立军及其他二人进行了当面对质。孙立军在开始时咬定是“误解”,直到李女士承认二人发生关系之后,孙才承认,并向王先生及李女士道歉。 红星新闻从王先生处获悉,中纪委把他的举报材料转给了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纪委回应王先生称“这个事儿我们查不清。” 在王先生提供的一份疑似他、李女士与孙立军的交谈录音中,疑似孙立军的声音表示,“我想如果你允许的话,从今天我们(孙立军与李女士)的微信、电话都不要再联系了。我觉得王总作为一个丈夫,是很尊敬你的,他做的是对的。” 红星新闻从录音中听到,疑似孙的声音表示“如果某某老师(李女士)说我跟她上床,我现在站起来,我就承认。”并表示,“真诚地道歉。” 2019年11月12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拨通北京电影学院纪委书记支宏伟电话。对于上述事情,支宏伟一开始表示不知情,随后说,“你跟我说这个情况没法在电话里沟通。我们不能接受对外采访,因为这种情况我不能代表学校。” 法院不公开审理 副校长律师否认“潜规则” 1月14日,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不公开审理,王先生为原告、孙立军为被告、李女士为证人。红星新闻在法院大厅注意到,孙立军本人并未出席本次庭审,但孙立军方有数名证人出席。李女士向红星新闻介绍,证人中的两位是电影项目进行期间曾一起共事过的人。 庭审结束后,孙立军代理律师告诉红星新闻,由于该案件具体内容涉及个人隐私,遂申请了不公开审理,他也不便透露更多细节。孙立军代理律师指出,李女士还曾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帖子,对孙立军的名誉产生了不利影响,现已删除。 孙立军代理律师强调,自己的当事人(孙立军)没有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 同日,王先生代理律师赵永煊告诉红星新闻,在庭审现场,孙立军方提供了若干证据,孙立军方的数位证人也提供了若干证言,但这些均不能直接证明孙立军未与李女士发生关系。 “他们有证人提到,电影录制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每天都会骑行较长距离、时间,加之孙立军本身已经50余岁,从身体情况上看,晚上没有‘精力’再与李女士发生性关系。”赵永煊告诉红星新闻,该证人的证言并不能直接证明孙立军未与李女士发生关系,缺乏说服力,而王先生这边提供的证据则是孙立军与李女士聊天记录及相关录音,“从逻辑上,我们的证据能直接推导二人曾发生过性关系的事实。” 据悉,该案未当庭宣判。 对于1月14日庭审情况及李女士所描述的内容,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拨打孙立军手机、座机以盼求证,但始终无人接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