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取消或核减招录人数。考生报考职位取消的,以及其他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于12月19日12时至18时,登陆平台报考其他已达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报考。 招录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审核筛选。申请调剂人员可于12月20日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0年1月2日至1月5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月5日(周日)下午14时至17时。 2.笔试地点:北京市,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0年1月下旬在平台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各职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20年3月,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平台公布。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平台下载、打印)。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各用人单位于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前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公安民警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9198。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查看附件>>> 1、公安部直属单位2020年度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3、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9年12月12日 公安部直属单位2020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