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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区纳税人凭新车发票电子信息可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03
摘要:今年 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下发了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在上海市、江苏

今年 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下发了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于6月1日起扩大到全国。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车鑫莉: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防止了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其他守法车主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关信息谋取不法利益,避免给纳税人带来潜在的法律纠纷。同时,也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有效避免不法人员使用虚假发票偷逃税款,可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据了解,我区纳税人申报新车车辆购置税或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部门将直接调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相关业务。车鑫莉:“现在打通了税务部门和车辆销售商之间的信息传递,税务部门调取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的发票电子信息就可以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业务,让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更方便、更快捷。”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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