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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高铁票搭汽车乘意险”,别拿消费者权益开玩笑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19
摘要: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并且考虑到平台体量,积少成多,因此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小觑。平台和保险公司不能各讲各话,让消费者一头雾水,而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解释。

  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17日,黄丽(化名)在飞猪购买高铁票时发现出行保险是汽车乘意险。飞猪客服称,该险与高铁票一起购买可保高铁交通意外。但当黄丽打电话给购买页面显示的保险公司问询时,险种负责人称,“从未出售火车险种,不建议购买。”

  看上去,这就是一个笑话。从常识来说,特定的险种总是与交通运输工具相关,比如坐飞机要买航空保险,坐汽车要买汽车保险,坐轮船要买轮渡保险。消费者明明买的是高铁票,结果搭售的却是汽车乘意险,如此“牛头不对马嘴”,一旦出现什么险情,理赔方面将如何扯皮?据报道,飞猪客服坚称,“在火车页面就可以保高铁”,但这番自信十足的回应,却被保险公司方面一口否决。查看合同协议的内容,汽车乘意险也确实未明确提及高铁出行事项。

  其实仅从现实情况而言,比起汽车交通安全事故,火车事故率发生率明显更低,许多人乘坐火车出行时也并没有购买保险的习惯。但是,无论消费者是否选择购买,飞猪作为第三方平台既然提供了这项服务,就有责任保证其真实性。如果真站在乘客安全的角度考虑,平台应该提供一项得到保险公司认可,也能得到实际理赔的特定保险,而不是在高铁票购买页面搭售不沾边的汽车乘意险。

  现在,两边客服的说法出现分歧,不仅反映出平台和保险公司双方在业务对接方面的失误,也为夹在中间不知情的消费者埋下了潜在隐患。若其他购票者并未像新闻中的当事者一样点开相关页面查看,风险就转移到自己身上:明明多花了一笔钱为安全买单,却还是免不了要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大费周折。但这样的“细心”,本不该由购票者承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经营者在销售代售或者代购火车票时强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险,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强制搭售,只是在页面上提供勾选途径,的确在正常经营范围之内。但是,在平台上声明提供两种保险售卖,点进保险详情里时却出现汽车乘意险,还宣称“在火车页面就可以保高铁”,这样的小动作就有欺诈售卖之嫌。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平台除了返还顾客的购票款、保险费外,还应加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这项保险数额不大,但却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并且考虑到平台体量,积少成多,因此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小觑。平台和保险公司不能各讲各话,让消费者一头雾水,而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解释。

  纵观近些年围绕各类售票平台出行险出现的“强行搭售”“默认搭售”等消费陷阱,总是在消费者反复被坑、产生诸多怨怼之后,漏洞才逐步弥补。这样的情况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出现,有关部门该好好查一查,依法追究责任,并尽力将规范工作做到事前,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婷婷)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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