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蓝5月11日讯 5月1日起,按照国家、省部署,济南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按照新国标实施。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18年11月新标准发布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就新标准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实时调度、多方协调、有序引导的方式,保障我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018年12月下旬,组织了面向全市所有排放检验机构的标准宣贯培训和动员部署,加快推进设备仪器升级改造。同步,安排资金预算,对排放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今年3月开始,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及早完成资质认定申报等“规定动作”。进入4月份以来,每周调度全市检验机构设备安装调试及资质评审情况,对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要求其立即开展与市监管平台的调试工作,并邀请主要设备供应商、平台开发商等,就标准升级涉及的设备供应、软硬件调试等情况面谈,为全市新标准按期升级完成排除障碍。4月底标准实施前夕,先后多次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对标准变更内容以及我市具备按照新国标开展排放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信息进行公示。4月30日印发通知,确定于5月2日起,利用假期时间进行监管平台的整体切换调试,要求所有检验机构做好本地检验控制系统与市监管平台的联调联试工作,至4日晚,市级监管平台调试顺利完成。 5月5日,是新国标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我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工作正式按照新国标开展。当天,共17家检验机构进行了排放检验,检测车辆450辆(次),受部分检验机构数据传输不稳定、设备调试不到位等多种因素影响,检验工作存在时断时续现象。为此,市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监控系统远程对接、调试,打电话调度、协调,现场督导、帮扶等形式,协助具体条件的检验机构进一步加快调试进度,及早付诸实车运行。5月6日,开展排放检验的机构数量迅速增加至28家,日检测数量增加至800余辆(次);至10日,正常运行的检验机构数量增至42家,日检测数量增至 1900余辆(次),基本未出现大面积拥塞现象,能够满足市民的检车需求。 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数据分析, 4月份全市参加排放检验的车辆总数同比上升约12%,5月5日至10日,同下降约10%。分析其中的原因应该有三方面,一方面比较直接的原因是新标准实施后检验机构分布不均匀、检验时间加长、各种对接调试未完全到位造成的,第二方面是部分车主由于对“加严”的新国标有“畏惧”心理而持观望态度未参检导致的,第三方面是受舆论及宣传影响,部分车主“抢”在4月底新国标实施前“提前”完成定期检验。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至5月10日,全市65家检验机构中,能开展定期排放检验的42家,其中可以进行排放检验的汽油检测线100余条,柴油检测线40余条(能够对柴油车实施加载减速法检测的20条),日检测能力超过1.5万辆(次)。从往年检测数量看,完全能够满足广大车主的检测需求。至于个别未通过新国标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存在长时间排队现象,主要是因检验机构检测接纳能力不足导致的。举例说明,从5月以前的检测数据看,全市检测数量排名前三的济南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忠祥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即省交院检测线)总检测数量占全市总检测数量的约20%,其中,济南清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5月1日前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其12条检测线5日起全部正常运行,不存在长时间排队现象;济南忠祥汽车检测有限公司5日至 8日处调试期间,8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后,9日即开展排放检验,至10日已恢复正常检验秩序,不存在长时间排队现象;山东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目前仍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只有一条汽油线和一条柴油线可以进行检验,检测接纳能力急剧下降,长时间排队现象严重。与之相对的,济南亿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源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南中惠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检验机构,属新国标实施后新建成或投入运营时间较短的检验机构,公众知晓度不高,虽已通过资质认定,所有检测线均可正常运行,但实际检测业务量不高,未能充分发挥检测接纳能力。 另外,应当说明的是,目前个别检验机构对市监管平台的数据审核功能存在误读。为加强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监管,严查违规违法行为发生,我市监管平台设置了检测过程数据自动审核功能,一旦出现异常检测数据,监管平台将自动提示并锁定检验报告出具功能。该功能主旨在于规范检验机构的检测操作,不会导致车辆出现不合格判定,而是要求检验机构查找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数据”的原因,然后再对被检车辆重新上线检验,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不法检验机构违规检测行为的发生。 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经前期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目前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已按照新国标要求正常稳定开展,整体上完全可以满足广大车主的检测需求。但针对少数检验机构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接纳能力不足出现的排队现象,建议车主朋友在进行检验前,先与检验机构咨询,确定其现场情况后,按照自身需求前往检验机构进行排放检验。生态环境部门的网站上有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地址和联络方式。 相关链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按照新国标开展定期检验应开展的工作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业务,采用社会化运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能力,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具有相应操作资质的操作人员。本次新国标实施后,排放检验的检测项目、检测流程、检测限值均发生了明显变化,对检测设备的测量原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检验机构应重新采购安装符合新国标要求的检测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备按照新国标开展检验的能力。之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应资质认定评审的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确认具备按照新国标开展检测的能力之后,颁发相应资质认定证书。在获取证书后,检验机构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开展检验业务。 当前,由于部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新国标按期实施持观望、怀疑态度,导致其设备采购安装动作迟缓,更谈不上按新国标持证检验。另据了解,在新标准实施日近时,扎堆采购、扎堆申请评审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全省、全国均存在这种现象,客观上影响了全市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