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证券简称:江淮汽车公告编号:临2020-05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参与表决13人,实际参与表决1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戴茂方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12.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临2020-055)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江淮大众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和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江淮大众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淮大众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淮汽车临2020-056)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临2020-05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8证券简称:江淮汽车公告编号:临2020-05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控股”)申请12.9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2年,本次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利率采用公允利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江汽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向江汽控股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法定代表人:安进 注册资本:259,50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803136982 主要股东:安徽省国资委(持有江汽控股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4,493,800.21万元,净资产1,444,797.0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23,417.54万元,实现净利润14,021.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12.9亿元委托贷款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公允利率(在信用额度下的每一笔放款前一周内,江淮汽车和江汽控股应分别从同样三家商业银行取得与该笔贷款同等条款的自放款日起算一年期银行借款的报价,该三家银行提供的利率中的最低利率作为该笔贷款的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江汽控股申请12.9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2年,本次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利率采用公允利率。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江汽控股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戴茂方因关联关系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贷款利率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18证券简称:江淮汽车公告编号:临2020-05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淮大众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6月11日,公司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大众”或“合资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投资”)签署了《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拟向江淮大众进行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淮大众系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各持股50%的合资公司,公司董事长安进、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项兴初、董事副总经理佘才荣、副总经理李明系江淮大众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和大众中国投资本次向江淮大众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6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RCF4L9Q 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50%);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末总资产171,984.43万元,净资产136,198.5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28.63万元,实现净利润-36,404.6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向江淮大众增资1,284,908,578元,大众中国投资向江淮大众增资5,216,711,460元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交易依据江淮大众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并根据交割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作相应调整。2019年12月31日江淮大众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361,985,726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