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为“在银川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与原条款要求车型为“5座三厢轿车或7座商务车”相比,新规放宽了网约车车型覆盖面。 原条款中关于网约车车辆标准和注册年限的条件为:5座三厢小轿车排气量1.8L以上、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kW;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购车价格不低于14万元;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 新规进一步降低标准、放宽年限,明确网约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1.6L(1.4T);鼓励推广新能源网约车,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7年。 也就意味着之前必须采用1.8L排量的中型车,如今被放宽到紧凑型车,像轴距2688毫米、排量1.4T的大众宝来等热销紧凑型车都可以作为银川网约车。 网约车排放标准 《细则》第九条第(一)款 原条款: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三厢轿车或7座商务车,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修订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网约车车辆标准 《细则》第九条第(二)款 原条款:5座三厢小轿车排气量1.8L以上、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KW;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购车价格不低于14万元(以购车发票价格为依据)。 修订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1.6L(1.4T),鼓励推广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400公里。 网约车申请期限 《细则》第九条第(三)款 原条款: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车辆外观颜色、车辆标识及号牌段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修订为:车辆行驶证载明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7年(后续内容不变)。 新能源电动汽车所占比例 《细则》第十四条第(四)款 原条款: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录规定的标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接入平台的车辆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0%。 修订为:新能源电动汽车使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录规定的标准。(来源:银川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