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汽车 :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 2月 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场内简称新汽车 基金主代码 515030 基金申赎代码 515031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2月 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 3月 4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 3月 4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 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 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3.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5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 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3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 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 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 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 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销售机构名称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2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87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5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48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888或 95551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53、400-888-8001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5523、400-889-5523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2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7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09-6096 1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51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97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95548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30 1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1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666-6888、0755-33680000 1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60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0 2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45 2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1-8 2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18 2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18-8118 2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31、400-888-8588 2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196-6188 2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56080 2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84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400-800-0562 2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38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10-65051166 3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36 3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4 3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400-0099-886 3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2-882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 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规定执行。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 日常申购、赎回事宜。 (2)本基金将自 2020年 3月 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查阅本公司于 2020年 2月 28日发布的《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 高收益的产品。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 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 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 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 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