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职改办于审核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及证明材料汇总(首次报考和非首次报考人员材料分别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各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领取时间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3.2015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联系单位: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307室;电话:0591-87117039、87610301。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2.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附件下载: 闽建人〔2015〕7号附件.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