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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阳 光 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07
摘要:[担保]阳 光 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

 
原标题: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阳 光 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22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46.13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37.31亿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8.72亿
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62.1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
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基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
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辉房地产”)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就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
州欣宇原房地产”)进行信托投资合作,公司对于福建宏辉房地产对中融信托负有
的投资差额部分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期限不超过30
个月。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0年4月22日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


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20.85亿元,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
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0-085。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6年3月13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79,6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

(五)注册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58-1号南屿滨江城二期107#
楼1层01店面;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8,718.91

1,248,528.10

负债总额

995,001.54

1,068,820.34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995,001.54

1,068,820.34

净资产

163,717.37

179,707.76



2019年1-12月

2020年1-3月

营业收入

65,872.14

265.94

净利润

39,482.43

16,292.66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公司

成交(亿
元)

土地证号

或宗地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

容积率

土地用途




米)

福建宏辉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4.21

闽(2018)闽侯
县不动产权第
0027919

闽侯县南屿镇
晓岐、元峰等村
(二期)

199,387

1.6以下(含
1.6)

商业用
地、居住
用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福建宏辉房地产与中融信托信托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对于福建宏辉房地产
对中融信托负有的投资差额部分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2亿元,
期限不超过30个月。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
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
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
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
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福建宏辉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
偿债能力良好。


综上,本次公司对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146.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4.64%。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37.3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13.08%。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8.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9.43%。上述三类担保
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62.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
资产397.15%。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六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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