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汤珺琳报道 8月2日12时,福建省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并要求省局有关部门进入台风三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专家提醒,在台风影响海域航行或作业的船只应及时回港避风或避开台风影响区域;北部沿海养殖设施需提前加固,防范强风和巨浪危害;还需注意防范3日北部沿海和4至5日中南部地区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城乡积涝和塌方、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