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新增的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2日审议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 近年来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效,经受住了这次抗击疫情斗争的“大考”。《决定》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把我省疫情防控斗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化规定。草案共18条,主要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相关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决定》草案还提出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促进医防协同等,着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和保障公共卫生领域改革创新。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决定草案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修法部署,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改革等方面提出许多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对提升我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郑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