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罗成忠、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担保方式以本公司持有的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98%股权做质押担保,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