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0年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建三木滨江、福建三木建发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0年6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3,5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78,868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80,3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02,6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94%。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