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0〕69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补充范围中的“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长汀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若第二轮补充招聘及按规则进行递补后仍未完成招聘计划(含专门岗位,下同),该岗位的空缺招聘名额全部转入“小学语文(一)”岗位,相应增加“小学语文(一)”岗位的招聘名额,在第一轮招聘设置的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语文(一)”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数学(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数学(一)”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语文(二)”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语文(二)”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数学二”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2.网上报名程序: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报名经我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报名时应注意区分同学科不同岗位的要求,按本人意愿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1.全省统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2.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工作。笔试科目、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科考试大纲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闽教师〔2020〕7号)要求执行。 3.笔试合格线。按报考的学科逢五逢十设置合格线,具体规则:实际参加人数的总分数除以实际参加的人数得到的该学科平均分,下调至最近逢五逢十的分数作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为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不设置笔试合格线,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面试。经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二)资格复审 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笔试成绩,对照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后,根据相关规则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和面试对象名单,并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所有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按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或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止。 4.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招聘职位不要求面试的,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考试总成绩;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不包括专门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设置的合格线后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我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六、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