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领气象法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贯彻气象法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了解福建省自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正式实施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了厦门、泉州、福州等地气象法执法情况。 吉炳轩强调,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组织是国家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康。他充分肯定了福建省为贯彻落实气象法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认为福建省气象事业呈现出依法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检查组在实地察看中了解到,近年来福建省气象综合观测能力得到增强。全省共有70个国家级气象站、4个高空探测站、5个天气雷达站、4个酸雨观测站等,以及海上浮标、卫星遥感等气象探测装备、移动气象台、移动天气雷达、便携式自动气象站等。这些观测系统初步组成了现代化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网,福建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福建省气象局紧密结合气象法,大力推进民生气象服务,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目前,全省7个设区市和所有县(市、区)已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60%的县(市、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已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全省各级政府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级气象、农业、林业、水利等30多个部门建立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应急联动和协调工作提供工作机制的保障,全面提升了福建气象综合服务能力。 “感谢气象局,太感谢了!”在考察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井林村时,瓜农老陈告诉检查组:“气象局的人第一时间告诉我台风要来了,赶紧抢收西瓜,不然这些西瓜都要被雨水淹了。”据了解,今年第7号超强台风“苏力”登陆福建时,正值福建西瓜成熟上市期。为减少损失,省、市、县气象局提前发布预警,提醒农民提前做好农业抢收工作。 福建是我国遭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台风、暴雨、高温、干旱等灾害频发。福建各级政府及气象部门以“服务民生”为抓手,认真实施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规章,不断拓展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提供各类专业专项天气预报和多种生活指数预报;不断拓展气象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建立覆盖面超过90%、集合多种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的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民生气象、城市气象、海洋气象”公共服务体系,将气象服务拓展到农业、海洋等100多个行业和部门;建立山洪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系统、海洋观测系统等。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农村气象信息员2.8万余名,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1100多个,电子显示屏2000多个,大喇叭14800多个,228个乡镇开展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福建实现了县乡有分管领导、乡乡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形成“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应急机制。在充分发挥农村气象信息员作用,利用“世纪之村”平台、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渠道的基础上,福建省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得以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最基层的乡(镇)、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海峡两岸的港口码头作业、海峡交通、远洋航运、海洋渔业、海上搜救、旅游观光等气象保障服务,是福建气象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之一。检查组对此高度赞赏,勉励继续深化合作,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造福海峡两岸人民。 “我们每天都会关注天气预报,有了远洋渔业服务,渔船每次出海都有了安全保障。”厦门一渔民向执法检查组说。 近年来,福建省气象部门加强闽台气象交流与合作,共同建立海峡两岸自然灾害防治交流合作机制,成立福建省海峡气象研究所共同开展台风、暴雨及台湾海峡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研究,促进两岸交流的深入开展;完善闽台气象业务与科技合作交流机制,与台湾大学大气科学领域的专家共同申报海峡联合基金等科研项目;建立两岸灾害性天气会商、联防机制,积极推动两岸灾害性天气预警、联防联动和气象探测资料共享;举办海峡两岸民生气象论坛,提升两岸民众应用气象成果能力,并拓展气象科技合作领域。 通过实地查看,举办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气象法执法情况有了深入了解。执法检查组要求,福建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气象法的贯彻落实,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表示,福建将以这次气象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气象法,完善其配套法规规章建设,认真按照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要求,依法发展气象事业,为福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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