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13日8:00至2019年8月19日18:00,登录大田县人事考试网(:5704/dt)的“报名导航”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3日8:00起至8月20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大田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20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13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务必于8月21日18:00前完成缴费。 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9月3日—9月7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因填报虚假信息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 “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考生(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后的一周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公共科目或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 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超过1:5的,则需参加正常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大田县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须同时携带, 考生缺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9月9日至9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