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福建

民生

旗下栏目: 股票 理财 民生 银行

最高补助700万!福建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11
摘要: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

申请一个认定一个、待引进人才可预申请、安家补助最高700万元……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政策含金量十足,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

“为进一步抓好人才政策落实,我们对省级层面的人才政策文件、人才相关项目和支持措施进行了优化整合,在一份文件中明确‘谁是人才,给予什么政策支持,如何办理支持政策’,实现人才政策的总体集成。”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

认定条件更加多维度。《办法》注重凭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注重行业认可、社会公认,注重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坚持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按特级和A、B、C类四个层次分别设置了15项、34项、57项、77项具体资格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人才。

申报办理更加高效。《办法》采取资格条件认定制,实行“省级出政策定条件、设区市评价认定”机制,将省级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权限下放给各设区市,人才只需符合某一个认定条件,就可以由各设区市直接予以认定,大大简化了认定流程。同时,实行待引进人才预确认制度,对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可按程序和条件予以预确认,来闽后较短时间内就可以享受到政策支持。

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办法》明确了三个方面23项政策支持。如,对引进的特级人才,给予700万元安家补助。又如,设置了晋级奖励和荣誉奖励,对人才在认期内晋级的给予10万元~300万元晋级奖励,对新取得有关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给予3万元~80万元奖励。

此外,《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汇聚多部门力量,计划5年内每年支持20个以内产业领军团队,力争培育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

自2010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省引才“百人计划”,共遴选六批692人(团队),其中90.8%以上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有力支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记者 林宇熙)

新闻多一点《《《

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

——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就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答记者问

近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就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当前,福建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我们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尤为迫切。《办法》的出台,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探索,有助于完善以“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有助于更加精准高效地对高层次人才予以支持,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充分激发和增强我省人才活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保障。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办法》主体内容包括适用对象、人才认定、政策支持、组织实施、附则五个部分,并以附件的形式对认定条件、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服务窗口等作了规定。

认定条件明确了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根据人才入选的项目计划、获得的荣誉奖项、担任的职务等情况,按特级和A、B、C类四个层次分别设置了15项、34项、57项、77项的具体资格条件,人才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认定为相应的高层次人才。

支持政策明确了对认定为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的,采取“工作和生活待遇+晋级和荣誉奖励+重点计划支持”的方式给予支持,包括安家补助、子女教育、健康保障等23个方面。

《办法》在7月1日正式施行后,人才可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了解政策具体内容,也可以直接前往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和各地人才服务窗口咨询。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特点。

答:《办法》系统整合了我省人才项目,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机制,着力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制度环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引育并重,拓宽适用范围。《办法》的支持范围除了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还包括现有人才和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三种类型人才均可对照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申请认定。人才经认定后除可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还可根据最新业绩申请享受有关晋级奖励或荣誉奖励。此外,人才还可通过竞争方式入选相应重点人才计划,获得更大力度的资金支持。

二是以用为本,改进评价方式。《办法》重视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人才评价主体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国企业100强、世界500强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根据担任职务情况,可评为A类或B类人才。为了使更多有实力无头衔、作用发挥好、重点企业认可的人才脱颖而出,《办法》授权各设区市每年面向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的行业企业、新引进的重点企业(项目)各选出10家左右企业(共30家),从上述企业推荐的人才中自主认定不超过5名B类人才、10名C类人才。

三是系统集成,优化工作机制。《办法》对现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从人才认定、政策支持、政策兑现三个方面进行系统集成。同时,将我省高层次人才分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及支持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授权各设区市开展。各设区市在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兑现工作生活待遇时,可结合实际直接给予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采集侠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 福建

Copyright © 2015 新闻资讯门户站 版权所有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