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原文如下: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市执法支队: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闽环保综合〔2020〕8号),现将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监督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公开其环境信息工作,并适时将从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退出的企业纳入本辖区内重点监管的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附件:1.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福建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9日 2020年度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01家) 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84家) 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10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