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育生 2018年以来,我院将法律监督与司法办案、服务民生及优化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聚焦主业谋求跨越中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 围绕办案,检察监督更显刚性。在办理生态领域案件中,我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实现办案多赢效果。如针对城区一主要河道水体黑臭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进而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了水务部门及时开展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截污及生态补水四项重点治理,后该综合整治工程经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高达91%以上。 聚焦民生,法律监督更具公信。我院对发现的与民生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件,其中17件行政机关已履职整改,对其中1件因监管主体未履职导致行洪河道被违建侵占并影响沿河居民防洪安全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同时,注重从日常社会舆情关注点及群众热议话题中发现线索,分析研判是否存有法律监督空间,如对辖区当前“驾考热”带动驾校数量激增是否引发部分驾校违法用地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共督促监管部门整治违法用地驾校13所,涉及违法用地面积约217.11亩。 着力创新,监督质效更上台阶。在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我院积极发挥公诉职能在诉前的过滤作用,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并以受案量较多但案情较为简单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为切入点,设立专门办案组,梳理总结此类案件核心证据要素和定罪量刑共性证据,形成起诉版与不诉版两种表格式审查报告,实行表格化快速审查。如在办理陈某侵犯知识产权案中,鉴于犯罪嫌疑人为减免刑罚对假鞋售价主动提供3位买鞋证人的证言,形成难以查证的抗辩,在退回侦查机关补查仍未能厘清后,我院及时自行补充侦查,后查证证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串供事实,起诉后获法院有罪判决,该案做法得到多家媒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