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2020年3月6日上午9:30,分处两国、两省、五地的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托“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让分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在线上同时参加庭审。 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郑某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月10日,法官对本案进行宣判,向双方诉讼代理律师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张胜表示,本案是疫情期间,福州中院通过“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审理的首例涉外、涉侨案件,通过启用“云法院智慧庭审系统”,采用安排无时差、提前指导无障碍、身份认证新突破、庭审答辩“面对面”、庭审笔录实时签、宣判送达快通道等措施,“实现了线上涉外庭审的安全便捷、经济高效。” 相关人士指出,福建省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既符合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又提高办案效率的一次全新探索和尝试,为同类型案件审理提供了借鉴。(郑江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