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1990年8月在山东莱西召开的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简称“莱西会议”),2012年3月召开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2012年5月中办发出11号文件,这是第一个专门规范非公党建的文件。2015年6月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2016年10月召开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17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立足于这些成功经验探索,党中央制定并颁布了规范各种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内法规。2018年10月,中央颁布并试行《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管党治党落到“最后一公里。” 改革开放以来,党员的质量问题一直管党治党的大问题。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发展党员要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在党员发展问题上,2004年、2013年、2014年分别发出文件,严把党员发展政治标准和质量关。在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方面,全国各地探索出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员评星定级和积分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诸多制度和经验。 改革开放四十年,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在日常工作、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和完成重大任务、实施重大工程、应对重大灾害方面,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第五条经验,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党风决定民风,党风影响民风。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决定在报纸刊物上让人民对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建立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制度。毛泽东同志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密切联系群众。同时,在全党开展整党整风运动,目标直指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提出向全党首次提出了执政的考验,即脱离群众的危险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的危险。八大以后,1957年全党继续开展整风,即整顿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党的作风建设,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强调,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意义。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1998年至2000年底,全党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此后,历次主题教育和集中性教育,作风建设都是重要的主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201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各级组织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6月、2015年年底、2016年年底、2017年年底,中央政治局展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措施。许多群众都认为,“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八项规定是一张亮丽名片”。 作风问题既要靠自觉,更要靠纪律和制度。比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群众纪律的要求,等等。 第六条经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都与腐败不相容。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大胆果断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清除了包括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六十年代,党中央提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干部腐败。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权力下放和商品经济原则对党内生活的挑战,1982年4月,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按照这个思路,历届党中央不懈奋斗,努力探索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中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反腐败合作,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积极参与制定相关规则,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将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若磐石。 第七条经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留下了深邃的理论思考和实践,也留下了不少教训。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本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实践,在长期探索中建立了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个月即1949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朱德同志担任第一届中纪委书记。1950年2月,党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53年,高饶事件发生后,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反对党员中各种违法乱纪现象,1955年中纪委更名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委指导下进行工作,增加了上级监委对下级监委的领导权。1959年,监察部合并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大探索党内监督的力度,最终走出了一条党内监督全覆盖,带动其他领域监督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