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坚持创新发展和确保安全相统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密码法依法确立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努力为密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营造良好环境。同时要看到,密码作为一种典型的“两用物项”,用得好会造福社会,用得不好或者被坏人利用,就可能给党和国家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密码法明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或者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坚持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相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密码法明确了密码分类管理原则,规定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由密码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在商用密码管理方面,充分体现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体现非歧视原则,大幅削减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国内外产品、服务以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为商用密码从业单位松绑减负。 切实抓好密码法的宣传贯彻实施 密码法为做好新时代密码工作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贯彻实施好密码法,必将有力地推动密码事业发展。我们一定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一,深入开展密码法宣传普及。要贯彻密码法要求,把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平台,深入开展密码法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密码进社会、进课堂、进教材、进网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知密码、懂密码、用密码”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和涉及密码工作的机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密码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密码法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依法从事密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严格执行密码法各项规定。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密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把实施好这部法律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密码工作的重要抓手。国家、省、市、县四级密码管理部门要依法确立行政主体地位,全面履行密码法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快推动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网信、商务、财政、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密码管理和保障职责,确保密码法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抓紧完善密码法配套制度。国家密码管理局将紧紧抓住密码法出台的契机,加强密码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密码法规制度符合密码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和基本制度,与密码法的相关规定相互协调和衔接。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密码法,及时清理和制定修订本地区出台的密码法规制度,不断推进本地区密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