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40名基督教代表人物联名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宣言,表示拥护《共同纲领》,割断教会同帝国主义的联系,发起自治、自养、自传运动。11月,中国天主教人士发表宣言,开展“三自”爱国运动。 8月7日-19日 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召开。会议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三大原则。 9月20日-29日 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召开。会议提出“推行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口号。 10月上旬 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0月8日,毛泽东发布命令,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朝鲜战场。25日,志愿军与敌军遭遇,打响出国作战的第一次战役。全国掀起大规模抗美援朝运动。1953年7月27日,《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签署。到1958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分三批全部撤出朝鲜回国。 10月1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到1951年10月底,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10月14日 政务院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951年,毛泽东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到1957年冬,治淮工程初见成效。 11月3日 政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和健全人民司法制度。 11月24日 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1951年6月11日,中央民族学院开学。 一九五一年 2月26日 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3月5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积极推进宗教革新运动的指示》,强调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宗教界最大多数,发展和巩固全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 3月28日-4月9日 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刘少奇作报告和总结。会议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到1954年春,整党工作基本结束。 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进驻拉萨。 9月20日-30日 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会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很快开展起来。经过一年多的试点,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将决议草案通过为正式决议。 9月29日 周恩来在北京、天津高等学校教师学习会上作《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报告。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广泛开展起来,到1952年秋基本结束。 12月1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到1952年10月结束。运动中抓住重大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先后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被查处并判处死刑。 一九五二年 1月26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五反”运动到1952年10月结束。 4月5日 治理开发长江的第一个大型工程——荆江分洪第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到1978年底,新安江水电站、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黄河青铜峡水利枢纽、丹江口水利枢纽、黄河刘家峡水利枢纽等一批水利工程陆续建成。 4月21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 6月10日 毛泽东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大会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1954年1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运动工作的报告》,指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7月1日 成渝铁路建成通车。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完全采用国产材料自行修建的第一条铁路干线。到1978年底,宝成、鹰厦、包兰、兰新、成昆、湘黔等铁路陆续建成。 8月9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自治权利等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此前,成立于1947年5月1日的内蒙古自治政府于1949年12月2日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年3月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10月12日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成立。 11月15日 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群众性的扫盲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大规模展开。 年底 国民经济获得全面恢复和初步增长。工农业总产值81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77.6%。 本年 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到1953年底,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一九五三年 3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全国进行基层选举的单位为21.4万余个,登记选民总数为3.23亿多人,全国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66万余名,并逐级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226名。 4月3日 政务院发出《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以1953年6月30日24时为标准时间,全国开展人口调查登记。翌年11月1日公布调查登记结果,全国人口总数为601938035人。 5月15日 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91个工业项目。加上1950年已确定的50项和1954年增加的15项,共156项,列入“一五”计划。后多次调整,确定154项,实际施工150项。因156项公布在先,仍称“156项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