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是开放性共建平台,本次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合作单位在各细分领域的优势和专长。依托中心,各专业领域的代表性企业通过成立“1+1”联合实验室等模式,“共定需求、共投研发、共有产权、共享收益”,加快推进研发、孵化、成果转化和交易,可以推动公司在军用芯片领域自主研发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2、胜云科技是长沙韶光的客户,双方分布于军用电子产业链的上下游。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不会对长沙韶光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造成长沙韶光对胜云科技形成依赖,长沙韶光在军工电子业务方面仍具备独立研发和销售能力。 3、本次合作对长沙韶光及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胜云科技实施额外审批程序,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于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均无变动。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余昊月”)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信用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尚需经过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未签署正式的《债务重组协议》。新余昊月与武汉信用集团于2019年7月9日签订的《债务重组意向协议》及8月2日签订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未发生变化。 基于合伙人自身的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徐子庆先生控制的新余子庆有余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8,654,901股。 除此以外,于协议签订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减持计划。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9年5月21日 苏州华清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铭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氢能燃料电池产业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3 2017年6月15日 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履行完毕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湖南胜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