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0年。69年来,始终秉持为农服务宗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各个时期为“三农三牧”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以来,全省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大力推进综合改革,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三会”制度不断恢复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得到加强,双线运行机制初步建立。目前,全省有市(州)供销社8个、县(市、区)供销社39个,基层供销社240个,全系统经营网点4300余个,在册人员6400余人,资产总额61.5亿元,年销售额44.8亿元,年实现利润2.4亿元。在201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中,青海省供销社综合排名第21位,较2017年上升8位,荣获综合业绩考核三等奖。 综合改革扬帆起航 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6年1月16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为供销总社成立六十周年作出重要批示。总书记的关心和中央11号决定,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2015年,经省政府批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作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开始先行先试,拉开改革序幕。 乐都区供销社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公司、恢复经营网点、探索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服务网点达到196个,覆盖全区80%的行政村。大通县供销社以基层供销社为基础,全力打造基层为农服务综合体,联合全系统19家农产品流通类专业合作社,成立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开展清产核资,落实股权,通过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荣获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先进试点县荣誉称号。2017年,大通县供销社承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在强化基层社为农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支持方面探索出可行路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有益借鉴。 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高度重视。 2017年1月,时任省长王建军指出,供销合作社是推动农牧区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载体。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为指引,充分发挥独特优势,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创新服务手段,拓宽经管服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真正成为服务“三农三牧”的生力军。 2017年7月,全国供销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来青海调研,对青海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供销社在综合改革中,进一步结合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实际,大胆创新,走出一条适合青海特点的供销社改革发展新路子。 2018年9月,全国供销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宋璇涛来青海调研,在肯定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鼓励供销社干部职工,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给予大力支持。2018年,省政府安排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1.25亿元,比2015年增加3000万元,增长28%,增幅在我省涉农部门中最高,按全省人口计算,省财政支持供销社资金人均排名全国第一。 综合改革以来,省财政支持供销社发展资金5.1亿元,实施各类项目550余个。 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 基层供销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基础,是服务“三农三牧”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载体。 省供销社坚持把基层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政策、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大力发展“三社”。2015年以来,共投资3亿元实施“三社”建设,对原有基层供销社进行改造,使之面貌焕然一新。按经济区域重建基层社,恢复为农牧民服务场所。基层社由2015年的86家,发展到现在的240家。玉树藏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机构单设,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及所属县挂牌成立了供销合作社,全省供销社组织机构实现全覆盖。 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对接”的工作目标,引导、带动农牧民组建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700多个,其中,2015年以来发展500家。入社农牧民高达5万户。并以示范社建设引领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在农业农村部、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委联合公布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中,我省共有58家合作社上榜,其中,供销社系统创办、领办的就有28家。 按照“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持续强化综合服务社建设,使综合服务社成为承接农业科技、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文化体育、医药卫生等现代服务下乡进村的重要平台。村级综合服务社由2015年的500家,发展到现在的890家。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快速发展 全省供销社不断摸索发展新路子,加快推进覆盖全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服务网络建设。 目前,建成农资配送中心128个,农资配送网点2405个,农副产品加工配送中心17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89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99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24个。初步建立起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畜产品、再生资源四大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成为沟通城乡、连结农牧民的纽带,在市场和农牧民之间架起了对接的桥梁,促进了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 农畜产品销售实现新突破 全省供销社系统将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强化为农服务的有效载体,实现了产销环节的有效对接。1700多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1.8万农畜产品经纪人,为青海农畜产品在市场与产地之间架起了桥梁,有效促进了农畜产品流通,实现了“农牧民受益、供销社发展”的双赢局面。与此同时,以农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以农畜产品经纪人为媒介,逐步建立了上联市场、下通农牧民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 青海省供销社连续14年组织省内外经纪人参加青洽会,展示推介青海特色农畜产品,开展“双百经纪人”签约活动,2018年青洽会期间,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13.6亿元,为青海农畜产品外销作出积极贡献。 为农牧服务提质扩面 10多年来,省供销社连续开展职业农牧民经纪人培训工作,共培训职业农牧民2万余人,其中1.85万人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供销总社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