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落地江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调动高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江西转移转化,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硬核支持 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支持高校统筹教育及相关经费,开展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着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持高校发挥创新驱动源头作用,与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自主权 我省明确,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自主权。试点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高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项目,可约定其成果权属归科技人员所有。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按照有利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的原则,高校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高校可自主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备案。 高校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净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支出部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获得的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可提取60%至95%奖励给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团队。其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决策尽职免责 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按规定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高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深度融合 试点选派高校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 我省还将促进高校学科群对接江西重点产业集群。聚焦我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依托省产教融合战略联盟、产教融合重点创新平台、产教融合育人基地,组织高校大力承接省内企业委托项目,围绕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实行“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协同攻克一批我省行业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按国际合作创新研究院模式,高校科技人才可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企业研发人员也可到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试点从高校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从企业选派研发人员到高校相关学院和研发中心挂职锻炼,打通产教融合的校企人才互用渠道。 搭建平台 定期发布一批高校科技成果 我省鼓励和引导高校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也可委托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支持省属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建设,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企业人才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通过采用灵活的人事管理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懂法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技术经理人队伍,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过程服务。 我省将系统梳理高校科技成果信息,聚焦我省航空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编制高校服务地方项目目录,定期发布一批科技成果。 《实施意见》提出,运用“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加快建设集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交易、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支持科技成果评估、技术交易、信息咨询等科技中介发展。 鼓励高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 我省鼓励高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倾向,在职称评聘中,将技术应用、成果转化、有效专利和论文一并作为评聘的重要条件。完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将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业绩与其他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同等对待。 我省要求,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成交额纳入高校评价和考核体系,作为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效益的重要内容,推动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促进科技成果更多更好落地江西。根据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在招生计划、科研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创新创业 鼓励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技人员按照规定,携带科技成果以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兼职或离岗创业获得的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高校科技人员承担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横向合作活动,可折算成科研教学工作量。 对休学创业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 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在省内创办科技型企业、开展成果转化等活动,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手续。创新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根据学校实际计入相关实践学分。 对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减免租金、创业辅导等支持。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 |